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《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》《國土資源部關于完善礦產資源開采審批登記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國土資規〔2017〕16號)、《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非煤礦山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》(云政發〔2015〕38號)要求,為確保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,從根本上改善礦山安全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,提升礦山安全生產水平,經對全縣礦山開展摸底調查和集中整頓,富寧縣剝隘平年石料廠平年石灰石礦等17座礦山仍存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辦理延續等情況,不符合礦產資源開采條件。
經縣第十七屆人民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研究,決定依法關閉富寧縣剝隘平年石灰石礦、富寧縣歸朝鎮布門采石場建筑石料用灰巖礦、富寧縣普陽一村梅子溝石灰石礦、富寧縣歸朝那貫砂廠河沙礦、富寧縣花甲鄉平麻石灰巖礦、田蓬鎮蔑沙仁君石灰石礦、新華鎮各甫叭郎安石山石灰石礦、富寧縣新華那平頁巖礦、富寧縣長泰磚廠頁巖礦、富寧縣里達平安頁巖礦、富寧縣同心建筑材料公司那浪頁巖礦、富寧縣歸朝鎮孟村磚瓦用頁巖礦、富寧縣木央鎮頁巖磚廠富寧縣木央頁巖礦、富寧縣木杠頁巖磚廠木杠巖頁礦、富寧縣者桑玨鑫磚廠頁巖礦、富寧縣云浙豐盛礦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莫勺-橋勒鐵礦、云南大山久興礦業有限公司富寧縣畜牧場鐵礦17座礦山。
特此通告。
富寧縣人民政府
2020年10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