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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,云南省財政立足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的戰略定位,以《云南省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(2021-2035年)》為引領,按照因地制宜、保障安全、恢復生態的總體要求,投入財政資金10350萬元,其中,中央資金3700萬元,省級資金6650萬元,扎實開展云南省重點區域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保護修復治理,修復治理面積近8370畝,筑牢祖國西南生態安全屏障。
一是以問題為導向,確定支持重點。認真總結長江經濟帶歷史遺留廢棄露天礦山生態修復項目實施成效、中央環保督察及2021年礦產資源專項督查指出問題,舉一反三,合理確定相對集中連片歷史遺留礦山的區域為生態修復目標,重點支持赤水河流域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,以資源型城市、露天礦山集中開采區、重要交通干線、城市面山等重點區域歷史遺留廢棄露天礦山治理。
二是遵循自然規律,嚴控資金規模。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基本方略,把區域生態安全放在突出位置,嚴守生態保護紅線。按照尊重自然、順應自然、保護自然的原則,采取自然恢復為主,人工修復為輔修復路線,指導各地嚴控項目建設內容和投資概算,科學合理測算項目資金規模,努力實現最小成本取得最大治理成效。
三是強化動態監控,加強績效管理。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,確定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治理面積不少于8370畝,生態修復的歷史遺留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率達到50%以上,受益人群滿意度達80%以上的績效總體目標。同時,將全省廢棄礦山生態修復項目績效目標對下分解到具體實施州市,動態調度具體實施州市績效目標完成情況,確保生態修復任務如期完成和績效目標如期實現。